房屋建筑面积59.7平方米,却提出补偿128平方米的房子和10万元的货币补偿的过高要求,超过拆迁政策规定,致使拆迁工作受阻,影响柳州火车站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加快推进。6月10日,柳南区人民法院对梗阻项目推进、不履行搬迁义务的两户被拆迁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柳州火车站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是我市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是政府的公益性拆迁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住户的大力支持,该项目拆迁总户数1058户,已签约1024户,未签约34户。剩余34户拆迁户提出补偿安置要求普遍较高,超出补偿标准范围。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作裁决书,要求两户被拆迁人限期搬迁,但被拆迁人仍不履行搬迁义务。为此,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向柳南区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5月14日,法院作出行政裁决。6月10日,便依法对两户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执行。
一户被拆迁房屋位于南站路,为百货总公司房改房,总建筑面积为59.7平方米。另一户位于南站路二区,为南宁铁路局职工房改房,总面积为115.53平方米。(闫友明、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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