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份,南京钟山公证处公证员陈健接到一起房屋继承公证咨询。来咨询的陈女士称自己父亲前些年因癌症去世,其名下一处自建私房现由母亲居住。目前,房子在某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拆迁办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确定遗产继承人后才能商谈拆迁补偿事宜。
陈女士的父亲生前没有遗嘱,这也就意味着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可问题是,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因中风卧床不起;大哥居住在外地,身体也不好;一个弟弟被关押在南京监狱。虽然陈女士和大哥、弟弟商量后都决定不继承父亲遗产,但继承人的特殊情况给办理公证带来的困难,却让陈女士十分着急。
考虑到公证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公证员陈健建议陈女士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多步骤同时处理,加快证明材料的收集。公证员首先根据陈女士提供的信息,从其父亲单位、居住地派出所调取了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同时让陈女士通知她在外地的大哥,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手续。然后让陈女士联系弟弟所在监狱的管理部门,公证员亲自去监狱会见其弟弟,为其办理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手续。最后,公证员再亲自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继承手续。
整合所有材料后,公证员在第一时间为陈女士的母亲出具了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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