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网接息县村民投诉,称“政府和黑心开发商勾结,强行霸占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口粮田和住宅,政府给予的征地补偿款和房屋拆迁补助费要求我们返还给开发商。我们农民的生活彻底的失去了依靠,得不到任何的保障!”
据了解,2012年河南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三里桥村村民得知该区域要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三里桥村160余亩耕地和住房要被征用。随后,三里桥村村支书戴树立、村民小队队长杜彦国等私自伙同信阳市隆盛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鲁阳光成立了所谓的“拆迁工作组”,在没有与村民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带领大型机械对正在抽穗的60多亩水稻大肆破坏,由队长杜彦国在地头亲自指挥,瞬间将绿油油的水稻变成泥田。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然而,河南息县淮河办事处三里桥区域房产开发进行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却跟当地农民玩起了“洗钱”游戏!由于协议是开发商一方起草,诸多事项让村民质疑并要求更改,保障在今后入住时不再有不必要纠纷,却遭到村支书戴树立和生产队长杜彦国,带领机器对耕地进行破坏,导致村民敢怒不敢言……
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 成“洗钱“游戏
据村民们介绍,2012年8月,所谓的拆迁工作组在没有跟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以项目施工为由,使用大型机械将三里桥村60余亩抽穗期水稻毁坏,并拿出一份《息县三里桥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及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下称拆迁协议)要求他们签字、搬迁。
该协议规定“息县人民政府对乙方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地上附着物拆除补偿及县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予以认可;若县政府有关部门按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将此款给予乙方,乙方应及时将此款返还甲方。”
看着这样的协议条款,村民们纷纷感到无法接受与理解。“为什么我们被拆迁户所得的拆迁安置等补偿还要返还给拆迁方?这样不成了‘洗钱’游戏了么?”
队长扬言:“不同意,我们代签!”
随后,拆迁工作组便拿着该协议,逐户要求村民签字同意,并口头许诺,待项目建成后,安置每户2至4套房。村民们要求将该许诺写入拆迁协议内,并优先安置。拆迁工作组一直不予理睬,杜彦国甚至扬言“你们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协议你们不签我们就代签!如此无礼霸道的言论,不知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权利!
狂妄队长 再次破坏耕地
没有得到合理安置的村民,一直在原来的土地上进行生活、耕种。2014年4月30日及5月22日,息县三里桥区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分别下达了《告知书》及2号《告知书》,要求村民夏收以后禁止进行播种和生产。随后,以队长杜彦国、项目副经理鲁阳光等人为首的所谓“拆迁工作组”再次请来社会闲杂人员对耕地进行破坏,强行用挖机将农民耕地毁掉。同时杜彦国还叫嚣:“你们不是要种地么?你们怎么不种了?我用挖掘机都给你挖了。”如此狂妄的小队长,究竟是谁在背后给其撑腰?
未批先征 开标会实为走过场
据网络公开资料显示,河南息县县委县政府根据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以及城市建设需求,对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三里桥区域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息县淮河办事处三里桥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开标会于2013年7月7日召开,第一中标候选人:信阳隆盛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而,2012年8月信阳市隆盛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成立了项目部,并对该区域内60余亩抽穗期水稻毁坏征收。如此时间看来,2013年7月7日开标会实为走过场的形式而已,实际中标单位早已“内定”,另外,“未批先征”的行为,是否违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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