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有140多棵核桃树,为了多要拆迁款竟虚报成9901棵,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7万余元,而多得的拆迁款却装进了村官的“口袋”。因“帮助”多报数并出具假评估表,原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查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 为了多要拆迁款,将140多棵核桃树虚报成9901棵,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7万余元。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获悉,因出具假评估表,协助村官骗取拆迁款,北京二中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判处原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查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在此案中,骗取拆迁款的丰台区王佐乡怪村中心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文、丰台区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贪污案在年初受审(本报今年1月15日通过《两村官贪近千万元拆迁款受审》一文进行报道)。庭审时的书证显示,首发集团在西六环路建设占地过程中,总计支付了7亿多元的拆迁款,其中下发到怪村的拆迁款有4000多万,而郭文等人涉嫌骗取的拆迁款就达近千万元。
郭文和荣军之所以能在拆迁中侵吞巨额拆迁款,与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查某密不可分。根据检方指控,查某于2007年间,在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负责西六环路占地拆迁评估,其间,编造虚假的《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用于计算拆迁补偿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97万余元。
2006年年初,查某和他人成立了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在西六环路的评估工作中,查某负责丰台段的评估工作。拆迁补偿款下发的依据就是评估报告和附随的树木价格标准。
2007年4月底,公司开始进行六环房山段和丰台段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和地上物等清算登记。据查某称,当年7月,在对怪村进行评估时,根据样本他推算的核桃树大概在400棵左右。之后在怪村村委会,时任怪村中心村书记的郭文拿出他们村统计的树木量,核桃树报的是2.2万棵。后来经过他们多次商量,最后确定为9901棵,但实际的核桃树只有140棵左右。查某最终做出的《北京开元恒基评估公司树木及其附属物估价结果表》里,核桃树直径为25厘米,数量为9901棵,金额为1100多万元。
2007年年底,根据他做出的开元恒基公司的评估报告上的数字,政府部门下发了拆迁款。
二中院审理认为,查某身为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被骗,其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应予惩处。二中院一审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查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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