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评估公司总经理査某受人指使虚报核桃树数量,帮村官骗取近千万拆迁补偿款一案。今日记者获悉,市二中院对两名村官做出了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村官郭文有期徒刑15年,判处荣军有期徒刑13年。
检方指控,丰台区王佐镇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于2007年间伙同时任怪村中心村党总支书记的郭文,利用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査喜临提供的虚假评估表骗取拆迁补偿款997万余元。
郭文贪污案发是因市检二分院反贪局在调查涉及怪村的相关案件时,得知郭文因涉案被抓。办案人员调阅涉案卷宗发现大笔拆迁补偿款可疑对郭文展开调查,郭文随后交代了犯罪事实。
2012年12月,法院认定郭文骗取拆迁补偿款380万元,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这380万元,就是郭文涉嫌伙同荣军贪污997万余元的一部分。当时因为荣军在逃,余款未能查清。
在法庭上,荣军表示认罪,而郭文称与他一起骗拆迁款的还有时任丰台区王佐镇沙锅村副村长的荣军以及王佐镇原纪委书记刘某。但刘某已死亡。
二中院审理后认定,郭文除贪污已经被判决的380万,剩余的617万余元也是他伙同荣军贪污。鉴于他自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与他之前被判处的9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对于荣军,法院认定荣军非法占有了617万余元,构成贪污罪。虽然荣军辩解70余万元以外的拆迁补偿款被其以现金形式给了刘某,但刘某已死亡,荣军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鉴于荣军系自首,系从犯,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荣军和郭文都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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