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大民生工程、便民工程,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沿线20个车站已展开围挡施工。轨道交通建设是厦门城市建设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涉及面最广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工程。对这样一个穿行主城区的浩大工程来说,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前提和保障。记者昨日从市地铁办了解到,目前,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在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全面展开。
20个车站已围挡
隧道挖掘将展开
轨道交通1号线的实施,改变的不仅是城市交通结构、通行效率,它是“美丽厦门”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对整座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功能结构的合理调整、中心城区的经济活力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我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镇海路、文园路、湖滨中路、湖滨南路、嘉禾路、杏前路、诚毅大街等城市重要道路,计划建设24个车站(其中厦门北站已建成)。目前,镇海路站、中山公园站、文灶站、湖滨东路站、莲坂站、莲花路口站、吕厝站、城市广场站、塘边站、火炬园站、高殿站、高崎站、集美学村站、园博苑站、杏锦路站、集美中心站、诚毅广场站、软件园站、集美大道站和天水路站等20个车站已围挡施工,正开展围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底板施工等。
优化设计线路
减少征收量
由于沿城市重要的南北向发展轴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任务十分繁重,沿线涉及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多次率队到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三个区均已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思明区正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商谈,累计签约率达到了93%;湖里区和集美区正开展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事实上,在规划选址阶段,轨道交通1号线的建设就充分考虑到了土地房屋征收的要求。规划部门通过不断优化线路设计,尽量沿城市主干道敷设,尽量选择场地相对开阔的地段布置车站,从而减少土地房屋征收量,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对城市的影响。
改善被征收户
居住条件
轨道交通1号线涉及安置量大,安置需求复杂多样,安置方案是否能被征收户接受是征收工作的关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区各相关部门把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一项民心工作抓实抓细,充分体现了政府“还利于民、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
兰先生家在轨道交通1号线思明区房屋征收范围内,他家所在片区的房子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房改房”时建设的老房子,结构差、设施陈旧,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尽如人意。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给他家的生活带来了改变的契机。
“安置房小区周边的环境比现在要好很多,以后生活质量会有很大改善”,兰先生告诉记者,征收公告发布后,思明区相关部门就安置方案与他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征收补偿标准也让他们非常满意,一家人感到很踏实,因此第一时间便爽快地签订了征收补偿的协议,早早就把房子交了出来。兰先生一家并不是唯一提前交房的居民,许多被征收户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后、第一轮商谈之前就提前交房,这在以往的房屋征收工作中是少见的。
一把尺子量到底
坚持政策不走样
公开、公平、公正是轨道交通1号线房屋征收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原则。思明区为了让被征收户放心、信任,不仅公开所有工作程序,还首次邀请了区司法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强大的法律服务团队,全程跟进征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依法征拆。
走进湖里区殿前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记者在轨道交通1号线看到,国务院590号令、厦门市相关房屋征收管理规定、征收公告、补偿方案、选房细则及安置房户型图、住户选房情况等,全部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程序都做到阳光、公开、透明,这是我们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大原则,”殿前街道办副主任商建坤说,为了避免个别人抱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想法,拖着不拆要更多补偿,他们把征收工作做到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随时掌握所有情况,绝不对个别人实施特殊政策,从而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
征收公告发布后,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轨道交通一号线征地范围内进行违法违章抢建,试图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多捞一笔,但无一得逞。记者从市地铁办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执法部门都加大了执法巡查的力度,对新冒头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以湖里殿前街道为例,执法部门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已经查处并拆除了数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下一步,各区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征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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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大民生工程、便民工程,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沿线20个车站已展开围挡施工。轨道交通建设是厦门城市建设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涉及面最广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工程。对这样一个穿行主城区的浩大工程来说,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前提和保障。记者昨日从市地铁办了解到,目前,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在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全面展开。
20个车站已围挡
隧道挖掘将展开
轨道交通1号线的实施,改变的不仅是城市交通结构、通行效率,它是“美丽厦门”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对整座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功能结构的合理调整、中心城区的经济活力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我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镇海路、文园路、湖滨中路、湖滨南路、嘉禾路、杏前路、诚毅大街等城市重要道路,计划建设24个车站(其中厦门北站已建成)。目前,镇海路站、中山公园站、文灶站、湖滨东路站、莲坂站、莲花路口站、吕厝站、城市广场站、塘边站、火炬园站、高殿站、高崎站、集美学村站、园博苑站、杏锦路站、集美中心站、诚毅广场站、软件园站、集美大道站和天水路站等20个车站已围挡施工,正开展围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底板施工等。
优化设计线路
减少征收量
由于沿城市重要的南北向发展轴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任务十分繁重,沿线涉及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多次率队到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三个区均已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思明区正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商谈,累计签约率达到了93%;湖里区和集美区正开展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事实上,在规划选址阶段,轨道交通1号线的建设就充分考虑到了土地房屋征收的要求。规划部门通过不断优化线路设计,尽量沿城市主干道敷设,尽量选择场地相对开阔的地段布置车站,从而减少土地房屋征收量,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对城市的影响。
改善被征收户
居住条件
轨道交通1号线涉及安置量大,安置需求复杂多样,安置方案是否能被征收户接受是征收工作的关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区各相关部门把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一项民心工作抓实抓细,充分体现了政府“还利于民、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
兰先生家在轨道交通1号线思明区房屋征收范围内,他家所在片区的房子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房改房”时建设的老房子,结构差、设施陈旧,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尽如人意。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给他家的生活带来了改变的契机。
“安置房小区周边的环境比现在要好很多,以后生活质量会有很大改善”,兰先生告诉记者,征收公告发布后,思明区相关部门就安置方案与他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征收补偿标准也让他们非常满意,一家人感到很踏实,因此第一时间便爽快地签订了征收补偿的协议,早早就把房子交了出来。兰先生一家并不是唯一提前交房的居民,许多被征收户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后、第一轮商谈之前就提前交房,这在以往的房屋征收工作中是少见的。
一把尺子量到底
坚持政策不走样
公开、公平、公正是轨道交通1号线房屋征收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原则。思明区为了让被征收户放心、信任,不仅公开所有工作程序,还首次邀请了区司法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强大的法律服务团队,全程跟进征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依法征拆。
走进湖里区殿前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记者在轨道交通1号线看到,国务院590号令、厦门市相关房屋征收管理规定、征收公告、补偿方案、选房细则及安置房户型图、住户选房情况等,全部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程序都做到阳光、公开、透明,这是我们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大原则,”殿前街道办副主任商建坤说,为了避免个别人抱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想法,拖着不拆要更多补偿,他们把征收工作做到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随时掌握所有情况,绝不对个别人实施特殊政策,从而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
征收公告发布后,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轨道交通一号线征地范围内进行违法违章抢建,试图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多捞一笔,但无一得逞。记者从市地铁办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执法部门都加大了执法巡查的力度,对新冒头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以湖里殿前街道为例,执法部门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已经查处并拆除了数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下一步,各区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征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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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大民生工程、便民工程,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沿线20个车站已展开围挡施工。轨道交通建设是厦门城市建设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涉及面最广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工程。对这样一个穿行主城区的浩大工程来说,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前提和保障。记者昨日从市地铁办了解到,目前,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在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全面展开。
20个车站已围挡
隧道挖掘将展开
轨道交通1号线的实施,改变的不仅是城市交通结构、通行效率,它是“美丽厦门”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对整座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功能结构的合理调整、中心城区的经济活力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我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镇海路、文园路、湖滨中路、湖滨南路、嘉禾路、杏前路、诚毅大街等城市重要道路,计划建设24个车站(其中厦门北站已建成)。目前,镇海路站、中山公园站、文灶站、湖滨东路站、莲坂站、莲花路口站、吕厝站、城市广场站、塘边站、火炬园站、高殿站、高崎站、集美学村站、园博苑站、杏锦路站、集美中心站、诚毅广场站、软件园站、集美大道站和天水路站等20个车站已围挡施工,正开展围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底板施工等。
优化设计线路
减少征收量
由于沿城市重要的南北向发展轴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任务十分繁重,沿线涉及思明、湖里和集美3个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多次率队到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三个区均已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思明区正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商谈,累计签约率达到了93%;湖里区和集美区正开展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事实上,在规划选址阶段,轨道交通1号线的建设就充分考虑到了土地房屋征收的要求。规划部门通过不断优化线路设计,尽量沿城市主干道敷设,尽量选择场地相对开阔的地段布置车站,从而减少土地房屋征收量,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对城市的影响。
改善被征收户
居住条件
轨道交通1号线涉及安置量大,安置需求复杂多样,安置方案是否能被征收户接受是征收工作的关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区各相关部门把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一项民心工作抓实抓细,充分体现了政府“还利于民、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
兰先生家在轨道交通1号线思明区房屋征收范围内,他家所在片区的房子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房改房”时建设的老房子,结构差、设施陈旧,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尽如人意。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给他家的生活带来了改变的契机。
“安置房小区周边的环境比现在要好很多,以后生活质量会有很大改善”,兰先生告诉记者,征收公告发布后,思明区相关部门就安置方案与他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征收补偿标准也让他们非常满意,一家人感到很踏实,因此第一时间便爽快地签订了征收补偿的协议,早早就把房子交了出来。兰先生一家并不是唯一提前交房的居民,许多被征收户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后、第一轮商谈之前就提前交房,这在以往的房屋征收工作中是少见的。
一把尺子量到底
坚持政策不走样
公开、公平、公正是轨道交通1号线房屋征收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原则。思明区为了让被征收户放心、信任,不仅公开所有工作程序,还首次邀请了区司法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强大的法律服务团队,全程跟进征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依法征拆。
走进湖里区殿前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记者在轨道交通1号线看到,国务院590号令、厦门市相关房屋征收管理规定、征收公告、补偿方案、选房细则及安置房户型图、住户选房情况等,全部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程序都做到阳光、公开、透明,这是我们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大原则,”殿前街道办副主任商建坤说,为了避免个别人抱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想法,拖着不拆要更多补偿,他们把征收工作做到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随时掌握所有情况,绝不对个别人实施特殊政策,从而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
征收公告发布后,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轨道交通一号线征地范围内进行违法违章抢建,试图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多捞一笔,但无一得逞。记者从市地铁办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区执法部门都加大了执法巡查的力度,对新冒头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以湖里殿前街道为例,执法部门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已经查处并拆除了数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下一步,各区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征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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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说:没有出庭,是因为这段时间工作出现交集,一时忙不过来,只好委托代理人出庭。
原告起诉前,我们市、乡两级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原告进行了沟通交流。我们没有对法院进行过干扰。
国土部官员建议他“打官司”
让这位湖南农民最终决定走司法途径的,是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的建议。“我当时以为打官司要很多钱,但那位领导说,只要50元的行政诉讼费,如果50元的诉讼费也出不起,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接受采访他特意染了发
最近为接受采访,刘其军特意花了12元钱染出了一头黑发。谈起自己那身与农民身份并不相宜的打扮,刘其军说,头发要天天洗,穿衣要有讲究,“要有尊严,不能随随便便”。
5月22日,湖南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因对征地补偿有异议,60岁的湖南临湘市农民刘其军,把市政府告上了法庭。
在开庭后的第14天,刘其军满怀期待地赶赴君山区人民法院,被告知判决书的作出仍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昨日,审判员毛学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临湘市市长龚卫国只是市政府的法人,在此案中并非被告。他称,此案是疑难案件,做出判决需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向上级请示。
在此前的舆论中,市长龚卫国是除市政府之外的另一名“被告”,近日龚卫国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他曾考虑亲自出庭,“如果最终输掉了官司,一定会执行到位”。
市长曾“考虑过亲自出庭”
忙不过来 委托代理人出庭
成都商报:一市之长突然成为一个农民的“被告”,听到消息时是什么反应?
龚卫国:比较平静。我认为,这次行政诉讼,与过去越级上访、集体信访等表达诉求的形式完全不同,客观反映了我们临湘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在逐步增强。作为市长,参加行政诉讼,其法律地位与群众是平等的。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对推进临湘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具有现实意义。
成都商报:市法制办是什么时候收到法院传票的,你们是如何准备这次诉讼的?
龚卫国:具体签收日期,要看法院存卷的送达回执。签收之后,我们仔细研究了案情,从相关部门搜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按行政诉讼法要求,及时提供了证据和答辩状。
成都商报:是否考虑过亲自出庭?最后为何没出庭?
龚卫国:考虑过。没有出庭,是因为这段时间工作出现交集,一时忙不过来,只好委托代理人出庭。
成都商报:选定辩护人(律师)的标准是什么?为何选定法制办和国土资源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应诉?
龚卫国:选辩护人的标准是大局观念强,公道正派,懂法律。选法制办和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应诉,是因为他们都是政府公职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国土资源局作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应该安排工作人员应诉。
没有对法院进行过干扰
成都商报:为避免对簿公堂,庭前是否与刘其军进行过协商?刘其军还怀疑你们对君山区法院进行过干扰?
龚卫国:原告起诉前,我们市、乡两级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原告进行了沟通交流。我们没有对君山区法院进行过干扰。
成都商报:过去,百姓在面对类似拆迁纠纷时的普遍做法是什么?给政府带来的困惑又有哪些?
龚卫国:过去,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建设上,需要群众配合,进行拆迁的,只要政策宣传到位、走访入户到位,绝大多数群众还是能理解支持、积极配合。但是,也的确存在个别群众补偿款要价超出政策范围,不愿征、不肯征的现象。特别是由于项目类别、地区差异导致征地补偿标准不一,给我们的征拆工作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增加了难度。
成都商报:此次“民告官”官司,给临湘市政府部门的工作带来哪些触动和改变?如何面对诉讼的结果?
龚卫国:带来的最大触动就是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不与民争利”,加强沟通协调,鼓励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不管诉讼的结果如何,我们将尊重法院的裁定,如果赢了官司,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避免群众再次误会误读政策法规;如果输了官司,我们也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到位。
成都商报:你如何看待老百姓的这种“民告官”行为?
龚卫国:这是群众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增强的一种表现,我们也会更加适应“民告官”现象。
成都商报:我国不少地方都在探索“行政首长应诉制度”,认为行政首长应诉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法制社会建设的方向。你如何评价“行政首长应诉制度”?
龚卫国:我认为,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是一种示范,是敢于担当,勇于履职的一种表现,对促进本地区、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将会起到较强的触动和推动,应该支持。
农民
“律师打退堂鼓,自己上”
“补偿为什么比5年前还低?”
这是60岁的刘其军人生的第一场官司,起诉市政府,需要足够的勇气。2008年,因建湖南至湖北的省道,他的一块0.98亩的水田,以8千元/亩的价格被政府征收,但他称,最后他拿到了一笔36500元的“补偿”。“
此次刘其军家再次被征收了1.3亩茶园和0.2亩菜。去年4月,征地小组给了他一个存有23467元钱的存折,这是一笔包括土地、青苗费等在内的补偿。刘其军想不明白,“为什么比5年前还低?”
此次征地是从2012年年底开始的,当年11月,苧蔴村村委会贴出第一张拟征地公告。临湘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王金雄全程参与此次征地工作,他解释,此项工作涉及当地4个乡镇,共征收3760亩土地,依照的是湘政发【2009】43号文件。
43号文件,全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该文件对湖南省各地土地征收价格制定标准,其中横铺乡的补偿标准为26730元每亩,“这个标准是以水田的产值计算得出,刘其军的旱地需在此基础上再乘以0.7的系数。”王金雄称,据这份文件,湖南各地土地征收有了“一刀切”的依据,避免了复杂的计算。
从怀疑价格开始,刘其军着手寻找各类文件。2008年的“前车之鉴”,让他“很快发现了猫腻”。
他找到了另外一份文件。这份湘政办函【2008】159号文件,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年产值标准的中值计算,即“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刘其军认为,自己的土地被征来建设高速公路,正应遵从此文件。
为计算出自己权益,只有初中文化的刘其军开始钻研更多的政府文件,竟发现这“不是一两个文件能解释的问题”。
他发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应以征地前3年土地平均产值乘以补偿倍数。为找到这个平均产值,他找到了2012年修订的“湖南征地补偿的标准”,据此进一步计算出自家土地的平均产值,应为1936元/亩。
临湘市政府法制办则认为,刘其军“1936元年产值”的说法找不到依据。根据湖南省湘政办【2005年】47号文件,临湘市年产值中值为1440元/亩,据此每亩能获得的补偿为1440元×16=23040元。王金雄称,部分与土地征收相关的文件拗口难懂,但他们认为,刘其军的补偿,“只能算16倍,不能算32倍,算下来比他已经获得的补偿要低。”
刘其军则认为,47号文件中的年产值,时近10年前制定的,“显然已经过时”。
“他们担心,官司打不赢”
刘其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愿“大力支持国家建设”,但“家里8个人靠土地吃饭,大儿子一家4口,我和老婆,还有我的父母,现在全家只剩下1.4亩的水田。”他说,他这辈子大多时间和土地打交道,但现在这年龄,“打工没人要,失去了经济来源。”
刘称,让他最终决定走司法途径的,是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的建议。“我当时以为打官司要很多钱,但那位领导说,只要50元的行政诉讼费,如果50元的诉讼费也出不起,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与刘其军一起选择打这场官司的,还有农民卢德军、李夭军,这三个农民来自2个村的3个组。“打官司是我的主张,他们开始还担心,告政府,官司肯定打不赢。我就说,听我的没错,要相信法律。”
2013年12月12日,几经周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此案后移交给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此后,3个农民去了3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次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他们还准备聘请一名当地律师,但律师要9千元的诉讼费。刘其军说,律师一听说是告市政府和市长,心理就打了退堂鼓。“我们拿不出这么多钱,又见他犹犹豫豫,就决定自己上。”
临湘市政府指派市国土局法规股股长和一名律师参加了此次诉讼,横铺乡乡政府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横铺乡纪委书记刘永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为了刘其军的事,临湘市里开了几次协调会、听证会,但刘其军仍坚持己见。刘其军说,打不打这场官司,他和家人意见不一,“一怕报复,二怕打不赢,三怕花了钱,误了工。”
他说,自己不打牌不打麻将,闲时只下下棋看看书,很多农民不懂政策,也不关心法律,把时间花在了牌桌上。
他认为,百姓的队伍里,“整个横浦乡,甚至整个临湘市,也就算我强一点。”他说,中国进入了法治社会,他都跟他们讲,要走法律途径。
最近为接受采访,刘其军特意花了12元钱染出了一头黑发。谈起自己那身与农民身份并不相宜的打扮,刘其军说,头发要天天洗,穿衣要有讲究,“要有尊严,不能随随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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