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相关部门伪造村民签字取得了小所村和遇驾沟村的整村改造用地审批,“被签字”的村民中有的甚至已死亡多年。此后,涧西区又以伪造村民签字的用地审批,对部分村民的土地和房屋实施强制征迁,引发村民不满。(5月30日人民网)
曾几何时,“被”如何如何,已经成为网络的热词,舆论的焦点。如前不久四川资阳市乐至县女子倪燕在办结婚证时,发现已经“被结婚”;西南科技大学某学生在注册报名考试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报名”,像这样的事情还很多,如“被自杀”、“被就业”、“被移民”等等,这些热词并不是空穴来风,都有具体实例为证。而如今又多出了一个“被签字”,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已经死亡12年的村民李四裕居然也“被签字”,是某些官员神通广大,有“起死回生”之术?还是在背后蝇营狗苟?
“本案”中诸多不知情的村民“被签字”,无疑暴露出个别官员对权力的亵渎,执行权力的“跑偏”。
个别官员意识领域的“跑偏”导致村民“被签字”。涧西区国土分局对村民解释称,由村委和政府基层部门伪造的村民补偿手续,仅仅是为了加快用地审批,不会对村民造成经济损失。试问,失去了赖以居住的房屋、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这对农民来说是何等的大事,然而对于某些官员来说,却是何等的小事,小到竟然通过两三个人签签字,报报批,招呼都不打一个,就可以把农民的全部“家当”给征收了,这是观念意识上何等的“跑偏”,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个别官员的乱作为让权力运行时“跑偏”。哪些行为可以为,哪些行为不可为,为官者应该比谁都清楚,像签字画押,自古以来都是要当事人自己完成,连普通群众都深知的道理,为官者奈何会无情的加以剥夺,这是怎样的胡作为与乱作为,又是怎样的对法律“赤裸”的践踏。
个别官员的不作为也让权力运行时“跑偏”。一方面或许因为怕麻烦,亦或因为怕老百姓拒绝签字,所以一些官员不愿去召开村民大会,不敢去挨家挨户地找群众签字认可,致使村民“被签字”;另一方面,土地征收的审批部门只凭相关部门“一厢情愿”的报告,不去深入实地调查取证,就大笔一挥,“同意”或“批准”,这是对人民财产安全于不顾,致百姓于水深火热而不闻,被“一叶障目”,被“两豆塞耳”,这又是怎样的一种不作为,又是怎样的一种懒政。都说“为官不易”,但更不能“为官不为”。
无论是思想观念的不端也好,还是乱作为、不作为也罢,让权力“跑偏”已经成为一种事实,要想“重拾”那已经“凋零满地”的信任,还需“亡羊补牢”,有错必纠,知错必改,希望纪检部门在处理该问题时不要再度“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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