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地区住建局近期在全地区建设系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施工专项行动。主要目标是紧密结合全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重点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二是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行为。三是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四是施工单位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五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六是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行为。七是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为。八是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是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阶段,6-7月是集中打击阶段,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8月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是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要求各级住建局、建筑企业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作为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治理,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工作中要强化“市场、现场”两场联动,要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等多个环节严格把关。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有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挂“黑牌”、记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依法从重处罚,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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