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日,荆州市调整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26496元,调整到每亩32990元,提高6494元,涨幅24.5%。据了解,荆州市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规范征地管理,保障荆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从去年8月启动了荆州市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这是荆州市第4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同时,根据相关要求,每2年至3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次综合平衡,按规定进行论证、听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调整幅度等因素后,编制了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各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同期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分别有不同地类的补偿费用。
荆州调整后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2000元每亩,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最高可达4万元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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