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分解公开内容。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外,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将详细公开。
《方案》指出,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将主动公开。
为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山西还将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公开省级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方案》中还指出,要实行阳光征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此外,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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