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2014年度土地征收计划
城区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城区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4〕72号
秦州、麦积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天水市2014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天水市2014年度城区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天水市2014年度城区土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8日
天水市2014年度土地征收计划
按照占用耕地必须“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土地征收政策规定,结合历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规划先行、规模适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认真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着力保障民生工程、公益性基础事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2014年土地征收计划
2014年我市计划征收土地1940公顷,主要涉及:
(一)城市城镇批次建设用地。预计征收土地1100公顷(含储备土地587.33公顷)。
(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麦甘二级公路、宝天高速公路街亭互通立交、北贾公路改扩建、316国道扩建以及麦积区利桥百花小镇综合养老区等单独选址项目840公顷。
三、2014年农用地转用计划
农用地转用约160公顷。
天水市2014年度城区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对城市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等急需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从实施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的要求出发,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充分挖掘土地资产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对城市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新型城镇化建设、园区开发、重大项目等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以《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天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指标和安排具体收购储备项目。
(二)坚持规模适度原则。综合考虑我市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以及城市中期发展规划,以“出”定“入”,合理确定年度新增规模和完成开发规模,保持年度土地收购储备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2014年计划收购储备土地规模及方式
2014年计划储备各类土地约777.70公顷(约合11665.5亩),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通过依法征收方式储备土地约587.33公顷(约合8810亩)
1.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计划征收土地约155.86公顷(约合2338亩),其中:飞机场片区剩余土地1500亩;麦积区中滩镇天巉公路西侧约320亩;成纪新城片区518亩;
2.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秦州中心计划征收土地约224.8公顷(约合3372亩),其中:玉泉镇天水郡村、莲亭村片区约345亩;藉口镇五十里铺片区约1200亩(其中藉口镇发展预留用地约200亩);太京镇靳家崖片区约475亩;太京镇刘家庄片区约300亩;太京窝驮片区约60亩;北山玉泉观片区约398亩;玉泉镇冰凌寺多嘉庄片区274亩;玉泉镇暖和湾吕家崖片区40亩;太京镇三十甸子至藉口镇四十铺片区(天水市果蔬市场)约280亩;
3.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计划征收土地约86.67公顷(约合1300亩),其中:宝兰客专天水南站花牛镇赵崖村片区200亩;颍川河流域100亩(马跑泉镇什字坪村小陇山纤维板厂片区);东柯河流域500亩(天宝高速街亭出口附近300亩,甘泉物流园附近200亩);三阳川片区(中滩、石佛)500亩;
4.市交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计划征收土地约120公顷(约合1800亩),其中:宝兰客专天水南站商业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建设需征收土地800亩;秦州区藉口镇西十里物流园及配套汽车性能综合检测项目需征收土地1000亩。
(二)通过依法有偿收购方式储备土地约14.18公顷(约合212.70亩)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购计划储备土地约14.18公顷(约合212.70亩),其中:麦积区甘泉镇玉兰村62.7亩;对因企业破产、倒闭、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以及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以有偿收购的方式进行储备土地约150亩。
(三)通过企业出城入园方式储备土地约23.33公顷(约合349.95亩)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企业出城入园计划储备土地约23.33公顷(约合349.95亩),其中: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天水长城通用电器有限公司土地,天水精密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土地,天水海辰轴承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土地,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天水怡通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土地,西北永新集团甘肃管业有限公司土地,天水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土地,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
(四)通过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储备土地约20公顷(约合300亩)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计划依法收回储备园区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约300亩。
(五)通过土地熟化方式储备土地约66.20公顷(约合993亩)
1.麦积区桥南商场片区17772.39平方米(约合26.64亩);
2.麦积区桥南蔬菜市场片区6144平方米(约合9.22亩);
3.麦积区原乡镇企业局片区13544平方米(约合20.32亩);
4.秦州区玉泉镇东方红村33134平方米(约合49.71亩);
5.秦州区皇城路交通局工程队片区11491平方米(约合17.25亩);
6.秦州区李广墓景区以西片区59199平方米(约合88.80亩);
7.秦州区玉泉镇闫新村片区133600平方米(约合200.4亩);
8.天水宾馆南北两侧片区27460平方米(约合41.19亩);
9.天水市轴仪厂片区69242平方米(约合103.86亩);
10.秦州区天水郡片区59771平方米(约合89.66亩);
11.秦州区七里墩片区45441平方米(约合68.17亩);
12.秦州区电池厂片区21393.2平方米(约合32.08亩);
13.秦州区五里铺天水海林厂片区33553平方米(约合50.33亩);
14.天水南山大酒店西侧大众南路口1730平方米(约合2.55亩);
15.秦州区赤峪路新华书店集团家属区及仓库片区8328平方米(约合12.49亩);
16.秦州区莲亭路71号天水华荣铸造公司片区14535平方米(约合21.80亩);
17.秦州区北山清真寺片区11943平方米(约合17.91亩);
18.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新农村北片区6051.76平方米(约合9.08亩);
19.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村南片区22341平方米(约合33.51亩);
20.秦州区泰山路天水综合批发市场片区38563平方米(约合57.84亩);
21.秦州区藉滨市场市二建公司片区7451平方米(约合11.18亩);
22.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三义路桥公司片区5651平方米(约合8.48亩);
23.秦州区藉河南路昌兴市政公司片区1517平方米(约合2.28亩);
24.秦州区合作南路藉滨市场片区12158平方米(约合18.25亩)。
(六)临时储备土地约66.66公顷(约合1000亩)。
四、2014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
对2014年拟出让的储备土地,经过前期开发整理,达到“三通一平”后,以“熟地”方式投放市场,主要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共计大约133.33公顷(合2000亩)。
五、资金来源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购储备土地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和财政预拨等方式筹集。其中:三分之一由市财政预拨(拨付土地出让单位),待土地出让后从上缴的土地出让金中扣回,其余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财政贴息。
天水市2014年度城区土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有序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天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按照“控制总量、有保有压、集约节约、供需平衡”的总体要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采取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方式,全力保障本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14年度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4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4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67公顷,住宅用地115公顷(公租房用地8.17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26.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0.02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3.31公顷和普通商品房用地5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公顷,交道运输用地28公顷。
天水市2014年度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他用地 |
小计 |
公租房用地 |
棚户区改造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限价
商品房用地 |
普通
商品房用地 |
市本级 |
457.25 |
133.33 |
117 |
105 |
8.17 |
26.5 |
20.02 |
3.31 |
47 |
86 |
15.92 |
|
开发区 |
82.75 |
10.67 |
50 |
10 |
|
|
|
|
10 |
|
1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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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540 |
144 |
167 |
115 |
8.17 |
26.5 |
20.02 |
3.31 |
57 |
86 |
28 |
|
(一)商服用地(144公顷,合2160亩)
1.市电影公司片区 0.58公顷(合8.65亩)
2.天水麦积山温泉度假酒店 7.57公顷(合113.55亩)
3.麦积区桥南建材市场片区 20.11公顷(合301.65亩)
4.天水成纪新城片区 30.2公顷(合453亩)
5.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 10.67公顷(合160亩)
6.天水三阳温泉度假村 21.33公顷(合320亩)
7.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商业街)4.38公顷(65.75亩)
8.麦积区三阳家具建材市场 7.33公顷(合110亩)
9.麦积区中滩华浩综合交易市场二期 3.33公顷(合50亩)
10.麦积区甘泉峡门秦风民俗园 22.07公顷(合331.05亩)
11.麦积区甘泉西枝浩域天城项目 7.23公顷(合108.45亩)
12.麦积区甘泉吴家河西部印象项目 9.06公顷(合135.9亩)
13.城区其他项目 0.14公顷 (合2.10亩)
(二)工矿仓储用地(167公顷,合2505亩)
1.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50公顷(合750亩)
2.天水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 26公顷(合390亩)
3.麦积区东柯河工业园 15公顷(合225亩)
4.麦积区东柯河甘泉物流园 27公顷(合405亩)
5.麦积区东柯河花牛苹果产业园 17公顷(合255亩)
6.麦积区甘泉西枝黄河雕漆产业园 4公顷(合60亩)
7.秦州区暖和湾工业园区 15公顷(合225亩)
8.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 8公顷(合120亩)
9.其他区域工矿仓储用地 5公顷(合75亩)
(三)住宅用地(80顷,合1200亩)
1.保障性住房用地(58公顷,合870亩)
(1)秦州区山水新城保障住房二期项目 1.69公顷(合25.35亩)
(2)秦州区玉泉闫新棚户区改造项目 4.87公顷(合73.05亩)
(3)秦州区玉泉暖和湾棚户区改造项目 1.90公顷(合28.5亩)
(4)秦州区长低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90公顷(合43.5亩)
(5)秦州区石马坪棚户区改造项目 1.07公顷(合16.05亩)
(6)秦州区海天置业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 0.80公顷(合12亩)
(7)秦州区华天科技公司公租房项目 1.84公顷(合27.6亩)
(8)秦州区东十里省建八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3.33公顷(合49.95亩)
(9)麦积区金苹果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0.82公顷(合12.30亩)
(10)麦积区颖川佳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3.94公顷(合209.1亩)
(11)麦积区焦化佳园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1公顷(合15亩)
(12)麦积区宝兰客专拆迁安置房项目 15公顷(合225亩)
(13)麦积区花牛镇中石油管道公租房项目 2.60公顷(合39亩)
(14)天水市渭滨中学公租房项目 2.0 公顷(合30.0亩)
(15)麦积区分路口省建八公司公租房项目 0.93公顷(合13.95亩)
(16)麦积区渭滨北路铁路限价商品房项目 3.31公顷(合49.65亩)
2.普通商品房用地(57公顷,合855亩)
(1)麦积区桥南滨河饭店片区 1.35公顷(合20.25亩)
(2)麦积区三马路锻压公司片区 0.61公顷(合9.15亩)
(3)麦积区玉兰村片区 4.40公顷(合66亩)
(4)麦积区道北人武部片区 0.99公顷(合14.85亩)
(5)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 10.0公顷(合150亩)
(6)秦州区原甘肃丰源本草公司片区 5.21公顷(合78.15亩)
(7)秦州区暖和湾棚户区改造开发片区 5.19公顷(合77.85亩)
(8)秦州区玉泉镇闫新村开发片区 13.36公顷(合200.4亩)
(9)秦州区藉河北路市体校片区 0.8公顷(合12亩)
(10)秦州区石马坪李广墓景区西片区 5.92公顷(合88.8亩)
(11)秦州区南山大酒店西侧大众南路口片区0.17公顷(合2.55亩)
(12)秦州区成功学校片区 1.00公顷(合15.0亩)
(13)秦州区向阳小区片区 1.0公顷(合15.0亩)
(14)秦州区旧货市场片区 6.67公顷(合100亩)
(15)城区其他片区 0.33公顷(合4.95亩)
(四)社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公顷,合1290亩)
1.秦州区原市体校片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1.73公顷(合25.95亩)
2.秦州区玉泉镇孙家坪手足外科医院项目 2.03公顷(合30.45亩)
3.麦积区颖川新城医院 2.0公顷(合30亩)
4.麦积区养老基地项目 34.28公顷(合514.2亩)
5.麦积区中滩康宁医院 3.17公顷(合47.55亩)
6.麦积区刘万年美术馆项目 2.14公顷(合32.1亩)
7.麦积区马跑泉吴家崖麦积山石窟研究所 6公顷(合90亩)
8.天水体育中心项目 29.0公顷(合435.0亩)
9.麦积区马跑泉什字坪96363部队 4.51公顷(合67.55亩)
10.城区其他科教用地 1.14公顷(合17.10亩)
(五)交道运输用地(28公顷 合420亩)
1.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堤和道路项目 11.54公顷(合173.1亩)
2.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交站项目0.54公顷(合8.1亩)
3.成纪大道项目 8.00公顷(合120亩)
4.秦州区山水新城生态停车场项目 4.82公顷(合72.3亩)
5.麦积区麦积镇贾河客运汽车站项目 3.1公顷(合46.5亩)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是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2014年度天水市城区土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是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应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建设用地地块小于2公顷的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同时,为有效控制房地产建设用地规模,要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14公顷的规定。
三是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严格按照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将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是严格遵守土地供应方式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是坚持执行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特别对工业用地项目要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有效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六是严格控制开发区用地管理。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供应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从严从紧控制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措施,提高供地服务效率。以保障重点、保障民生、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为原则,对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主动介入,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加强协调,有效落实计划指标。市国土、规划、房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联动监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有效实施。
三是完善制度,做好计划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划动态实施管理与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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