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种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吉林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规划管控规范土地征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以吉政办明电〔2014〕33号文件转发全省实施。《意见》从报批前、报批中、报批后3个节点入手,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规范土地征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一,严格履行审查职责,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一是严格审查用地条件。重点审查产业和用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违法用地查处情况。二是认真核实用地现状信息。要求勘测定界单位实地测定用地现状信息、征地事务单位核实征地程序和报卷内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全面核实征地信息。三是严格履行土地征收前各项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拟征地公告内容,做好拟征地现状调查和确认,严格履行征地前告知程序。
第二,严格执行用地报批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 报批内容。一是强化项目用地预审。加强占用耕地审查,组织开展实地踏勘论证。二是加强补充耕地管理。建立按本地区开垦同等质量耕地成本缴纳耕地开垦费制度,评定新增耕地储备库耕地质量等级,严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审核、验收,强化项目后期管护。三是严格规范用地报卷。进一步明确报批次数、用地申请、用地审查报告、一书四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保手续等报卷工作要求。四是落实项目用地审查责任。按照“谁用地、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申报材料审查责任。
第三,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收和供地。一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做到及时缴纳相关规费、及时提供项目用地备案信息、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二是加强项目供地管理。认真落实吉林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严肃处理闲置土地行为。三是妥善处理征地信访问题和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土地征收政策解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