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步伐,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近日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督促检查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拆迁安置工作职责,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执行到位。进一步明确通川区政府为中心城区通川区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实施主体;明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市征地事务中心统筹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法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对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完成移交手续的土地进行监管,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二是强化拆迁安置督促职能,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督促力度到位。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履行中心拆迁征地拆迁安置督促检查职能,成立专门的征拆任务督查机构,明确中心一名分管领导主抓督查工作,并具体负责对下达给区级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报告工作。强调督查人员素质要高,作风要过硬,要敢于坚持原则。督查情况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不负责任。对发现弄虚作假、胡乱编造的,严格问责,确保督促检查力度到位。三是明确拆迁安置督查内容,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到位。该督促检查办法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是否执行任务书明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到位情况;被征拆人员的安置补偿到位情况;征地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险落实情况;用地范围内企业、房屋及地上(下)建构筑物及杆管线拆迁完成情况;拆迁资金落实及兑付情况等。四是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确保确保督促检查效果到位。市征地事物中心要到通川区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任务的每个项目现场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做到无遗漏、情况明。每月定期进行督查,此项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和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上一个月下达给通川区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任务完成情况作出督查报告;每月1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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