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2日电 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晋江女子庄某竟伪造拆迁安置房合同,将一套房子同时卖给了三户人。22日,晋江警方在当地青阳街道一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庄某抓获。
4月8日,一张姓女子和两对夫妇共同向晋江市公安局报警称,有人通过伪造拆迁安置房合同对他们实施诈骗,三户人家合计被骗取金额高达80余万元。
张姓女子告诉民警,2012年年底,她从晋江庄姓女子处入手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我们双方当时都签署了借款协议”。该借款协议上明确写明,庄某以30.8万的价格将其名下的一套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张女士,而张女士则为此预先支付了20万元购房资金。协议中还特别注明:如若张女士需要转卖房产,原户主庄某需无条件协助起办理。
“要不是近期打算转卖房子,到现在我可能还被蒙在鼓里。”张女士说,今年4月份,她准备将该房产转卖,可是却一直联系不上庄某。张女士向有关部门问询后惊讶地发现,借款协议上房子的户主竟然不是庄某。“去年,我把庄某介绍给了这两对夫妻认识,没想到庄某居然把同一套房子也卖给了他们。”据了解,三份合同除了购房时间不同外,“户主”购入的房号竟然如出一辙。
根据张女士等受害者提供的线索,民警把目标锁定在了犯罪嫌疑人庄某身上。今日,民警在晋江市青阳街道意外发现了庄某的踪迹,经过摸底和排查,警方在青阳街道一租房内将庄某抓获。
“那时候我生意上资金有点周转不过来,家里刚好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便想到伪造拆迁安置房合同进行诈骗。”庄某对诈骗张女士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庄某交代,自己从头到尾都不打算卖掉这套房子,为了实施这一诈骗计划,她特意伪造了文件和公章,将同一套房产卖给了三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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