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土资发[2011]8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确保矿业权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山东省矿产资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三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