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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昌区中北路147号住户(户籍本地址为武昌区中北路二街坊),持有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房产证及国家土地局核发的土地证。此房屋为武重集团2001年分的房改福利房。
4月12日,武昌福兴园拆迁事务所带来30余人强行闯进我家打伤全家人并绑架到面包车上非法拘禁一个多小时,还抢走家中现金及贵重物品(共计30余万元)然后将房屋强行拆毁。当天共有十余户房屋被暴力强拆。
据我所知,这次收购的范围共有19户,超过三分之二未签房屋收购协议,却被强拆了。
本人在3月4日收到武昌区城管局作出《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拆除19.8平方米无证房屋。3月13日我向武汉市城管委申请行政复议。3月18日武昌区城管局发出:昌城管2014撤销第04号《撤销函》撤销了3月4日的《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3月17日我收到武昌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的房屋收购补偿文件,文件中说明我的房屋不属拆迁红线范围,将收购作为绿化用地。
武昌区城管局撤销了《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却没有逃过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武昌福兴园拆迁事务所的暴力撤除。他们分别于2月27日、3月2日、3月6日、3月11日及3月13日多次对上述房屋进行打破房顶瓦块、打破门窗、剪断电线、停水及堵路等形式的破坏。
由于没有任何部门对武昌福兴园拆迁事务所暴力破坏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最终导致伤人抢劫毁房的惨剧发生。
被毁房屋是本人及母亲等人的唯一房屋,我们已无家可归。事发至今多日,我们又去派出所多次,并向武汉市长热线等投诉,他们都说是拆迁纠纷,无法解决。
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关注此暴力违法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知法犯法相关责任人,赔偿被毁家庭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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