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成“孤岛” 六家拆迁户爬梯出门
本报记者 甘倩茹 马明
位于滕州市区西北部的滕州饲料厂区域在拆迁中,六家拆迁户因不满意拆迁补偿条件拒绝搬离。为了增加施工进度,施工队已经开工,挖完地基的区域和拒绝搬离的住户住宅楼之间形成四米多的落差,远远看去,住宅楼成为了“孤岛”。
不满补偿,六家住户成“孤岛”居民
滕州市饲料厂宿舍位于滕州市学院西路。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为了抚恤厂子职工,根据职工家庭情况分配了宿舍,六户不愿搬离的住户也都是饲料厂的职工。
29日,记者在拆迁区域看到,拆完的区域已经开挖了地基,6家不愿搬离的住宅楼和已经开挖的地基形成了四米多的高度差。“我们现在上去只能用梯子,水电也都断了。”住户范师傅说,此情况已经有一个多月。说起不愿意搬离的原因,一位住户说了宿舍区的兴建历史。原来,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几家都先后住到了饲料厂的宿舍,当时的宿舍大多是带院子的瓦房。说是宿舍,就是给员工分房。到了1993年,饲料厂打算建一批单元楼房,厂里表现优秀的员工和一些中层干部便优先住到了楼房。“为了盖楼房,我们每家集资了一万八千多元钱,建好的房子只包括主房,后来我们自己又在规定区域内陆续建造了储藏室和配房。”一位不愿搬离的住户介绍,“拆迁政策下来,我们的房子才核定七十多平米,按照1:1的比例赔偿新房,后面带院子的房子连院子都在核定面积内,按照1:1.3的比例赔偿新房,一般都一百多平米,还有剩余现金。我们不明白,我们自己拿了钱建了房,为什么反而比没拿钱建房的得到的赔偿要少呢?”
拆迁办表示: 补偿有政策可依
就不愿搬离住户提出的疑问,记者联系了滕州市拆迁办公室。负责此区域拆迁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宿舍区域总共68户,分为两种住宅类型,一种为庭院式住宅(带院落),有30户;另一种为单元式住宅2排楼,共38户,而6户不愿搬离住户的住宅类型为单元式住宅。“按照滕州拆迁政策,两种类型住宅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单元式楼房的面积的确定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来丈量,面积为主房面积加上楼梯公摊面积,最终核定为72.82平米。而庭院式的住宅享受土地容积率政策,按照占地面积来核定。”该工作人员介绍。
工作人员还介绍,原来的宿舍建房没有自来水和天然气,更不用说其他的配套设施。滕州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很高,按照目前的拆迁补偿政策还有一些奖励政策,最终住户要120平米的房子应该不用拿钱,如果他们不要房子,核算成钱大约每家三十万元。“不愿搬离的这几家的心情我也理解,和其他庭院式的住宅相比,感觉自己吃亏了,但是拆迁政策摆在这里,只能再做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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