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的存因与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台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违章建筑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以椒江区某街道为例,仅今年1至10月份,城建部门就查获各类违章建筑97处,占地面积11058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5769平方米。街道城建部门虽经多次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日常管理中,还是防不胜防,违章建筑现象仍呈蔓延之势。违章建筑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城镇有序的规划,也成为脏、乱、差的主要源头,更有损于文明城市的建设。如何有效地治理农村违章建筑,刹住农村盲建乱建歪风,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农村违章建筑的表现及危害
从城建部门调查和了解到,农村违章建筑的主要表现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这些建筑的结构既有砖木结构,也有铁棚和彩板棚的简易房;既有用作营业房、仓库、厂房和车库的,也有用作附属房、住房和猪舍的。由于盲建乱建,给当地城市化建设和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有的违章建筑侵占了公园绿地、堵塞了消防通道、占压了地下管线,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还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有的违章建筑私自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口,成了部分违法犯罪分子的藏身地;有的住户违章加层,严重影响房屋的安全,成为危房,影响到居民的生命安全;有的违法搭建有利可图,邻里间因利益冲突引起纠纷影响和睦;更有一些大胆的侵占农田,使耕地遭到人为破坏。种种表现直接影响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和周边居民的生活,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农村违章建筑存在的原因
由于台州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多、专业市场多,外来人口多、房屋租赁市场火爆。加上近年区域内征地拆迁多,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以至违章建筑屡禁不止,但也有不少现实问题。主要有:
1、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村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建房政策了解不够甚至一无所知。一些村民为解决家庭住房紧张等实际困难,认为在自己的承包田上建房不影响别人;也有人认为主体建筑已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附属房就不需再办理审批手续,没有意识到未经审批建造附属房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大部分村民对于别人的违章搭建,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仅很少有人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且在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搭建时,在一旁看热闹的多,支持执法的少,甚至有些人鼓动当事人对抗执法,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2、家庭住房无法满足需要。由于城市规划的控制,一些农民的宅基地多年没有得到落实,儿女年龄较小时还能将就,一旦到了儿女谈婚论嫁的时候,解决住房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于是在不能通过正规审批建房的情况下,就大兴土木,搞起违章建筑。
3、受利益驱动影响。低投入、高回报导致跟风搭建。违章搭建往往比较简陋,违法成本低,回报可观,既可出租增加收入,又可以在拆迁时得到补偿。受利益驱动,往往产生跟风现象,你搭我也建。有的家庭住房宽敞,但看到别人违章搭建非但没有被查处,还有可观的出租收入,甚至在土地征用拆迁时还能得到一笔补偿,于是就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了违章搭建的行列。
4、增加收入贴补生活费用。一些村民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养老保险在农村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于是就违章搭建房屋用来出租,以增加收入贴补生活费用。
5、村委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的基层组织,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较清楚,在拆除违章建筑中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违章建筑刚开始搭建,村委会就能发现,并可及时出面制止。即使制止不成,也可向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责令非法搭建者自行拆除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将违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但目前村委会在制止违章建筑上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解决农村违章建筑问题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层面在农村开展相关城市规划、农村建房政策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使农民普遍了解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程序,认识违章建筑的危害性,促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在发现非法搭建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要先期介入指导,尽可能地避免因违建被拆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对严重影响人民生活、严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者,及时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以教育广大村民,自觉抵制违章搭建行为。
2、完善建房审批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要把农民建房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简化和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手续、审批程序,把解决农民实际困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详细规划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型的村,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对旧村改造型村庄,通过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充分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彻底整治违法搭建;对整体迁建型村庄,要及时落实农村建房宅基地,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设计施工、统一目标管理,防止新的违章建筑产生。
3、建造外来人员居住房。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出租用房需求较大,所以,通过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用房,一方面便于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可缓解供求矛盾,从源头上减少违章建筑,遏制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
4、严格执行拆迁政策。在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新的违章建筑的同时,在具体的拆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拆迁政策,对违章建筑部分的拆迁处理要按章办事,不应赔偿的一律不赔偿,使处于观望的群众,自觉放弃跟风违建的念头。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管理作用,建立和完善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违章建筑进行监督和处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根据管理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并落实检查、监督、考评制度,促进各部门、各组织对违章建筑的防控。
6、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目前,我区还有不少经济薄弱村,没有足够的实力解决村民的社保、医保等问题,没有再投资、再生产的能力,也就没有较强的“造血功能”,农民只能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各种条件来维持基本生活,包括违建房出租收入。只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解决村民特别是年长者的养老、医保问题,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章建筑搭建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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