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八旬教师房屋被拆后无处安身
[摘要] 官方称系依法强拆 3月4日,对安徽省阜阳市第十中学退休教师侯树滋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只是一瞬间,他家的房子变成了废墟。 一个月来,83岁的侯
官方称系依法强拆
3月4日,对安徽省阜阳市第十中学退休教师侯树滋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只是一瞬间,他家的房子变成了废墟。
一个月来,83岁的侯树滋无家可归,一直借宿的亲朋好友家里或临时住在宾馆里。对于这次拆迁,当地相关部门称,是依法强拆。
3月20日下午,侯树滋站在一堆废墟前泣不成声,“家里房子被拆后,我到现在都没有个长期住的地方,我这个80多岁老头还能有什么办法?”
据侯树滋介绍,3月4日上午11时许,颍东区拆迁办相关人员,在事前无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把他们老两口从屋里拉出,随之轰隆隆的挖掘机从上而下,前后不到30分钟时间,侯老师的房屋轰然倒下,积攒几十年的家当和生活用品也成了一堆废墟。“就连支撑我们行走的拐杖也没有带出来”。
拆迁结束后,两位老人被扔在废墟旁,拆迁者扬长而去。一个月来,侯树滋只能借宿在亲友家中。
侯树滋的房子被拆时,阜阳市颍东区拆迁办尤主任就在现场。他对记者称,拆迁的目的是阜阳十中要修建操场,拆迁工作于去年11月开始,涉及十中六七十户人家。“大家都签字了,只有侯树滋几户没有签字”。
为了不耽误工期,颍东区拆迁办对他们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尤主任称,他们的拆迁工作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符合法律规定。
尤主任坦言,凡是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居民,均获得了房屋租赁费。“候树滋要是没有签,肯定没有给房租;或者是签了,钱没有算到位,这个房租要等一段时间,得从银行过,他要提供身份证,提供身份证才能在银行开户给他转房租。现在我知道他在宾馆住着。”
律师告诉记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侯树滋的房屋若被强行拆迁,应该由法院强制执行,若执行者是其他部门,拆迁行为就涉嫌违反了上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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