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帮被强拆当事人维权成功
本所讯(管理员 陶萍妮)经一、二审判决,法院维持城管局作出的“限期违建拆除决定”。被强拆的房屋能否得到合理补偿?方女士一筹莫展。本所褚律师接受委托后,巧妙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促使当地和方女士达成和解协议,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12年初,方女士所在的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方女士无两证的房屋被列为拆迁范围。虽说是城中村改造,但一条轻轨修到了方女士家门口。因拆迁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城管局以违建为由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
方女士也算有法律意识,当即委托武汉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城管局。经一、二审,法院均维持了城管局的“限期拆除决定”,维权失败,房屋也最终被强拆。
方女士看到褚律师正在当地办理其他房屋拆迁案件,当即委托褚律师维权,希望褚律师能将此案起死回生,有所转机。
褚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不停蹄向湖北省国土厅、湖北省发改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1.“轻轨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2.“轻轨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
两机关均在法定期限公开了政府信息,省国土厅答复“该项目暂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发改委答复“省发改委做了立项审批”。依法律规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能施工,轻轨、地铁的立项审批权限在中央,轻轨建设项目属违法建设项目已铁定无疑,两个书面答复意见使案件绝处逢生。
褚律师当即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省发改委越权作出的“立项批复”,并要求国家发改委对省发改委的越权行为进行查处,责令轻轨建设项目停工,接受处罚。
国家发改委竟然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褚律师心中自有底气,当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发改委“行政不作为”。经过审查,法院正式立案。
法院的立案,加速了问题的解决,当地政府很快和褚律师联系,态度诚恳,表示会积极处理好方女士的问题。
经过多方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方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褚律师当即撤回对国家发改委的起诉。此案完满画上了一个漂亮的句号,使其他律师认为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
此案成功处理的关键是褚律师对维权路径的设计巧妙,能剑指问题核心,让政府部门无反击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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