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的宋玉龙等诉交城县政府吕梁市中级法院将开庭
来源: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作者:褚中喜
代理的宋玉龙等诉交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13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交城县政府在2011年党的生日的前一天,打着“三项整治”和“房屋无规划手续”之名,将宋玉龙等人的房屋趁早上无人之机强行拆除。
经过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均认定强拆行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强拆行为违法。
今年年初我代理四当事人向交城县人民政府提出赔偿请求,但县政府派人和我”打太极“,完全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在起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我只能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交城县人民政府,要求依法赔偿、赔礼道歉、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交城县是原国家主席华国锋同志的家乡,经济欠发达,但依山修建的华国锋陵园气势磅礴,耗资不菲,而活着的人却无家可归。
按代理合同,我的代理工作已经结束。但被拆迁人问题并没有最终得到解决,严格执行代理合同约定不管此案,我于心不忍。所以继续自担旅差费用提供法律援助,天冷了,希望被拆迁人能尽早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熬过寒冬。
诉讼过程中,另外的两人因和交城县人民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撤回起诉,吕梁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依法准许。 国家有“中国梦”,老百姓也有自己的“住房梦”,交城人民政府应认真领会“为人民服务”五个字的精神实质,不要把它当成“口号”。同时,交城县人民政府也应当认真思考,交城县为何欠发达,这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是人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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