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外出经商房屋被强拆本所律师接受委托依法维权
本网讯:外出打工的朋友最气愤的应该是打工后竟然拿不到工钱。不过,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某村的村民董某某现在气愤的是,在他外出经商期间,村委会竟然擅自与当地一家企业达成所谓的“全村整体搬迁”协议。他和村民们的房屋被强行拆除。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姚丽丽告诉笔者,该所律师褚中喜接受董先生的委托后,经过查阅相关资料,认为董先生的合法权利确实受到了侵害。于是先后向多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是,有些部门竟然“不作为”,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目前已经正式作出“受理通知书”。 2013年冬天的一天,董某某从董某某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赶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的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褚中喜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涉。 董先生向褚中喜律师介绍,他是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某村的村民,因长期在外做生意,家里的农田一直是承包给别人耕种。2012年11份,他突然接到在老家的亲友电话,称村委会已和永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意整村搬迁。 当他赶会老家时,心都碎了,“不仅房屋被拆除了,连祖辈遗留下来,被我一直视为“家宝”的大量古书籍也全部被毁啊。” 董先生哽咽着说。 气愤之下,他找到当地政府,就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给出个答复,但是,尽管跑了无数趟,一直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姚丽丽告诉笔者,经过慎重考虑后,2013年12月3日,褚中喜律师正式决定接受董先生委托,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某煤业有限公司要进行煤矿开采,首先得办理采矿许可证。而采矿许可证颁发的前提是,政府先批准设立矿山企业,而矿山企业的用地属于工矿用地,只有获得工矿用地权之后,才可以办理相关的采矿手续。 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农用地转为工矿用地时,只有省政府和国务院才有审批权限。而据他调查,该煤业有限公司本次占用的农田不仅董某某所在的这一个村,还包括周边很多村庄。 为进一步核实该煤业有限公司是否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褚律师先后向交口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吕梁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令褚律师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向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对方在法定的15个工作日内竟然没有做出任何答复。 “这明显属于行政不作为。” 姚丽丽十分肯定地说。 随后,褚中喜律师以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为被申请人,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提起了行政复议。据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1月17日作出正式的受理通知书,已经决定受理该案。对于该案的进展,我们将拭目以待,持续跟踪。 据了解,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民告官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办理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案件。褚中喜律师在全国已成功代理过几百起与征地拆迁相关的诉讼和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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