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拆迁,头等大事就是补偿,面对巨大的利益,总有人动起歪脑筋,违章搭建突击装修等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还试图通过评估公司来提高估价,希望能多获得补偿。近日,姑苏区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评估公司对拆迁房虚报估价的案件,公诉机关以单位犯罪对被告公司和公司负责人胡某提起公诉,最终公司被判处2万元罚金,被告人、评估公司负责人胡某获刑6个月缓刑一年。
胡某在苏州经营一家房地产估价咨询公司,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各类房屋价格评估,包括接受委托对拆迁房进行估价。2007年年中,好友冯某找到了胡某,一起来的还有胡某生意上的两个伙伴。原来,他们希望通过胡某的公司让他们多获得些补偿。胡某了解到3户人家都是新建的,有的没装修,有的突击装修了一下,正常估价也就一两百元一平方米,但是,碍于朋友情面,胡某指示自己公司的估价师,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添加虚假的装修信息,毛坯变成简装,简装变成精装,每家都提高了200元左右。正是这200元的单位差价,最终帮助这3户人家共计多拿了装修补偿款60余万元。
承办法官提醒:房屋拆迁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看似随便多写几笔就能多拿赔偿,实际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处以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本案中,公司负责人指使估价师违规评估,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对单位处以罚金,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损害了国家利益不说,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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