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民住房征地将按照财产权来考虑
12月30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表示,在农民的征地补偿问题上,过去是按照农地补偿的标准,按照年产值多少倍进行补偿;过去对农民的住房按照地上附着物补偿,现在将按照财产权来考虑。
王世元说,在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要先确定原则,产权必须要明晰,夯实基础,公有制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必须坚持,农民的利益必须维护,这就是我们要定的原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我们也正在研究细化思路和任务。还有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充分体现,这个也在研究。
王世元指出,在耕地保护的问题上,在规划严控上,我们要调整完善思路;在占补平衡的措施上,在违法用地问题上,也要深化,提出意见。要保耕地红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要考虑在保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同时、保需求的同时,在计划下达和编制上,一定要考虑依照红线和保基本上来定需求,这个政策必须要调整。另外,根据补充耕地的质量来定需求,根据盘活存量土地能力统筹需求,加大盘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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