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
济南市 |
县(市、区)名称 |
区片编号 |
区片价(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说明 |
济南市市区 |
3701010001 |
130000 |
北至黄河南岸-济青高速;西至槐荫区东边界-二环西路-小清河南岸-京福高速;东至东绕城高速;南至绕城高速-市中区党家街道的罗而村、党东村、枣林村-卫家村绕城高速以北部分-岳而村、展西村、展东村,十六里河街道的北康村、南康村、分水岭村、柏石峪村、花山峪村南边界-历城区边界线-绕城高速。 |
Ⅰ |
3701010002 |
80000 |
北至槐荫区行政区界;西至槐荫区界-长清区平安街道的抄纸王村-滕屯村--邢楼村-新李村-靳庄村-卢庄村-乙武村-大于村-桥子李村-东楼村-后孙村-小王村-石庄村-长清区文昌街道的叶庄村-城北刘村-北门里村-南关村-东门里村-南王村-十里铺村;东至:槐荫区东区界-二环西路-小清河-京福高速-市中区陡沟街道的北桥村-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的南桥村-东潘村-王府村-周庄村-前大彦村-东辛村-小崮山村-土山村-六里村;南至: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和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的南部边界。 |
Ⅱ-1 |
3701010003 |
80000 |
市中区党家街道罗而村津浦铁路以南部分,催马村、刘林村、卫家村绕城高速以南部分。 |
Ⅱ-2 |
3701010004 |
80000 |
市中区党家街道的邵西村及邵东村两村绕城高速以北区域、小白村和十六里河街道大西村、大东村、吴家、西仙、瓦峪沟、石匣、石崮沟、复兴村。 |
Ⅱ-3 |
3701010005 |
80000 |
北至:济青高速;西至:东绕城高速;东至:历城行政区界;南至:旅游路、彩六村、彩五村、彩四村,东彩石、孙村镇南界。 |
Ⅱ-4 |
3701010006 |
60000 |
北至:天桥、历城行政区界;西至:天桥行政区界;东至:历城行政区界;南至:济青高速、黄河北岸。 |
Ⅲ-1 |
3701010007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2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做好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
三、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应严格执行同地同价原则,同一个区片内,相同土地类别的征地补偿价格相同,不因项目不同而变化。
四、《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 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征地补偿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以前,已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六、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物价局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
东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
县(市、区)名称 |
区片编号 |
区片价(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说明 |
东营市市区 |
3705010001 |
49000 |
红卫西村界线,西营西村界线、北村界线,辛店北村界线、西村界线、南村界线,刘家西村界线,姜家西村界线,孙路西村界线、南村界线,北田南村界线,孙路南村界线,玛琅西村界线,皂户刘北村界线、西村界线,西现河西村界线、南村界线、东村界线,万泉村北村界线,耿井东村界线,东赵村东村界线,黄河路,天目山路,北一路,庐山路,北二路,文汇街道东乡镇界线,北王屋南村界线,东营村东村界线,北李屋南村界线、东村界线、北村界线,官屋北村界线范围内的区域。 |
Ⅰ-1 |
3705010002 |
49000 |
沿东八路向南至广利河,沿广利河向西至沙营村界,沿沙营村向北至七分厂,沿七分厂东界线、北界线向西至辛镇东村界线,沿辛镇东村界线向北至北二路,沿北二路至东八路范围内的区域。 |
Ⅰ-2 |
3705010003 |
41000 |
唐家、小赵家、立新。 |
Ⅱ-1 |
3705010004 |
41000 |
北王屋。 |
Ⅱ-2 |
3705010005 |
41000 |
周家村。 |
Ⅱ-3 |
3705010006 |
41000 |
南田、王连、东升、陈家、前进、万泉村。 |
Ⅱ-4 |
3705010007 |
41000 |
辛镇、沙营。 |
Ⅱ-5 |
3705010008 |
35000 |
茶坡村。 |
Ⅲ-1 |
3705010009 |
35000 |
哨头村。 |
Ⅲ-2 |
3705010010 |
35000 |
张盖村、王营村、兰赵村、韩家村、孙家村。 |
Ⅲ-3 |
3705010011 |
35000 |
成寨村。 |
Ⅲ-4 |
3705010012 |
35000 |
除Ⅰ、Ⅱ、Ⅲ-1、Ⅲ-2、Ⅲ-3、Ⅲ-4区片以外的东营区行政区域范围。 |
Ⅲ-5 |
河口区 |
3705030001 |
34500 |
沿挑河西岸向南至顺河路(六合府前街),沿顺河路(六合府前街)南路沿向西至草桥沟,沿草桥沟东岸向北至北外环路,沿北外环路北路沿向东至挑河范围内的区域。 |
Ⅰ |
3705030002 |
33000 |
沿防渗排碱河中心线向东至沾利河(奇古村),沿沾利河东岸向南至四新公路,沿四新公路中心线向东至草桥沟,沿草桥沟东岸向南至河口区界,沿河口区界向西、向北至防渗排碱河范围内的区域。 |
Ⅱ-1 |
3705030003 |
33000 |
沿桩埕路向北至河口区界,沿河口区界至堤坝,沿堤坝向南至六合乡界,沿六合乡界向东、向南至河口区界,沿河口区界向西、向北至顺河路(六合府前街),沿顺河路(六合府前街)南路沿向东至挑河,沿挑河西岸向北至北外环路,沿北外环路北路沿至桩埕路范围内的区域。 |
Ⅱ-2 |
3705030004 |
31500 |
沿防渗排碱河中心线向东至沾利河(奇古村),沿沾利河东岸向南至四新公路,沿四新公路中心线向东至草桥沟,沿草桥沟东岸向南至北外环路(刘坨村),沿北外环路北路沿向东至桩埕路,沿桩埕路中心线向北至河口区界以北的区域。 |
Ⅲ |
垦利县 |
3705210001 |
34500 |
垦利镇六村、西双河村、李呈村、冯屋村、邱围村、渔洼村、利全村、双河村、前李呈村、寿山村、新安村、南十井、北十井、民丰村、后苟村、五一村、杜屋村、吴家旺、兴隆村、前榆村、中苟村、陈家村、复胜村、西麻王村、东麻王村、黄店村。 |
Ⅰ |
3705210002 |
33000 |
郝家镇、董集乡、胜坨镇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垦利镇扣除Ⅰ区片后剩余的行政村;永安镇六村、十八村、二十八村、胜利村、十方里村东村界线以西范围内永安镇的行政村。 |
Ⅱ |
3705210003 |
31500 |
西宋乡、黄河口镇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永安镇六村、十八村、二十八村、胜利村、十方里村东村界线以东范围内永安镇的行政村。 |
Ⅲ |
利津县 |
3705220001 |
33500 |
北宋镇、利津镇。 |
Ⅰ |
3705220002 |
32000 |
陈庄镇、明集乡、盐窝镇、北岭乡。 |
Ⅱ |
3705220003 |
30500 |
虎滩乡、汀罗镇。 |
Ⅲ |
广饶县 |
3705230001 |
39500 |
广饶镇东相村、闫李村、邵家村、吴家庙、杨家、宋王、崔家堤、西毛、北徐楼村、东毛村、娘娘庙村、蔡家村、东十里堡、梧东村、梧一村、朱家村、南高、书本李、贾家、南张庄村、蒋窑、东冢头村、西冢头村、后安王、钟家村、十五村、十四村、十三村、十一村、西康村、于王村等村围成的闭合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包含以上村庄)。 |
Ⅰ |
3705230002 |
38000 |
广饶镇(区片Ⅰ范围以外)、稻庄镇、李鹊镇、大王镇、石村镇(广饶镇以西部分)范围内的行政村。 |
Ⅱ |
3705230003 |
35000 |
陈官乡、丁庄镇、花官乡、石村镇(广饶镇以东部分)、西刘桥乡、大码头乡范围内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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