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褚中喜律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开庭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上午8:30分
开庭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4号法庭
原告姓名:吕宇亮等5人
被告名称: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情:2011年6月29日,交城县人民政府打着“三项整治”的名义,将吕宇亮等5人的房屋强制拆除。吕宇亮等5人不服,委托本所褚中喜律师起诉交城县人民政府,案经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最终确认强制拆除吕宇亮等5人的房屋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未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确认违法。今年初,褚中喜律师代理吕宇亮等5人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单独向交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赔偿,县政府不作答复。为此,褚中喜律师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起诉交城县人民政府,要求依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