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中喜:中国的法治进程推动者
来源:《影响力人物》杂志 时间:2011年3月10日
褚中喜出生在湖北省云梦县。15岁那年,一位要好的儿时伙伴从工地的七楼摔下,建筑队只“施舍”了1000元安葬费,褚中喜心里很悲愤,决定外出打工挣钱学法律。
5年的务工,褚中喜通过自学获得了一纸大专文凭。务工使褚中喜很快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褚中喜决定改行做律师,到高校系统学习法律。
“全国最大的民告官案”助推农村税改出台
在校期间,褚中喜曾代理了湖北省首例农民负担官司并胜诉。几位农民代表慕名请求接手他们的“千家集团诉讼”。该案共收集800多项证据材料,黄冈中院决定正式立案。《新闻信息报》以“中国最大规模的民告案在黄冈中院立案”为题进行了详细报道。随后,全国近百家新闻媒体纷纷关注此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详细披露了案件前后。
面对该案存在的问题,褚中喜向全国人大、国务院上书,提出“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会影响到政权的稳定,农村税费改革刻不容缓”的建议。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加快了问题的解决,当地政府很快将加重农民负担的款项全部清退,共计250余万。这起“中国最大规模的民告官案”被评选为“1999年度中国十大案件”之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也就此案提出议案,专家学者上书中央,最终促使惠及亿万农民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出台。
“佘祥林杀妻冤案”震惊全国
2005年4月,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杀妻冤案”经媒体报道后,犹如全国司法界的“大地震”。一时舆论沸腾,国人皆知。佘祥林委托褚中喜担任代理人申请国家赔偿。
接受委托后,褚中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要求出台最严厉的反“刑讯逼供”制度,彻底杜绝这一顽疾,并上书全国人大,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增加“精神赔偿”项目。整个办案过程,褚中喜没有接受过一次记者的采访,严格保护案件秘密。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佘祥林和家人共获得91万的赔(补)偿,《国家赔偿法》所没有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在此案中得到体现。
结案后,佘祥林及家人给褚中喜送去了“仗义执言、沉冤韶雪”的锦旗,该案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案件”之首,并促使湖北省和最高法院多个严禁刑讯逼供规定的出台。
“熊猫烧香案”主犯仅被判1年
2007年中旬,“熊猫烧香”病毒危害全球用户,几百万电脑用户深受其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公安机关一举抓获两主犯。受主犯之一家属的委托,褚中喜担任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了被告人。
在熟悉掌握案情后,褚中喜向司法机关提出了“QQ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几百万用户受害缺乏有效依据、被告人并没有传播病毒”的辩护意见。并同时向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上书,请求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所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的“后果特别严重的”进行解释。如果几百万电脑中毒,将是五年以上的加重情节,对被告人会极为不利。
被告最终被轻判1年。这个案件就是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十大案件”之一的“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案”。
“山西黑砖窑案”主犯被轻判3年
2007年8月,山西黑砖窑采用暴力手段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制农民工劳动,导致多人死亡。案件经媒体曝光后,震动中央高层,胡锦涛、温家宝、吴邦国等十余位国家领导人亲自批示,要求解救被奴役的农民工。
该系列刑事案中的重要主犯张某在逃,经公安部网上通缉,张某于2008年7月被当地警方抓获。其家人委托褚中喜担任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褚中喜积极开展工作,收集一切能证明其罪轻的证据。
开庭时,褚中喜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质疑,运用刑事法律知识有理有据地为张某进行辩护,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在“山西黑砖窑系列刑事案”其他多名主犯被重判死刑、无期及十年以上有期的情况下,仅判处3年有期徒刑,家人对该结果比较满意。
根据张某的身体实际情况,褚中喜积极和多个部门联系,建议对其保外就医,建议被采纳,张某在投监之前免除了“牢狱之灾”。
“强奸杀人犯”被宣判无罪
1999年12月3日清晨,河南省沈丘县乡医张倩被人强奸杀害。公安机关将此案列为“千禧年中原第一大案”。张倩的叔叔张绍友成了嫌疑犯。一顿拳打脚踢,张绍友“供认”了全部的“作案经过”。
2002年12月,张绍友因“奸杀”亲侄女被一审判处死刑。张绍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为死缓。2008年12月,河南高院再审此案,褚中喜担任辩护律师。最终,河南高院宣判张绍友无罪。
随后,褚中喜代张绍友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明确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并再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请求将“精神赔偿”列入国家赔偿范围,尽快颁布实施新的《国家赔偿法》。河南高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张绍友44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和10万的精神抚慰金共计55万,“精神赔偿”出现在法院的法律文书上,全国首例。
随后,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获得通过。为指导全国法院正确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了马怀德、应松年等著名专家学者起草论证两个配套司法解释,褚中喜也在邀请之列。褚中喜有理有据地提出了要重点保护弱势群体的建议,受到专家学者和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两司法解释不久即将出台。
“三鹿毒奶粉案”促使《食品安全法》出台
三鹿毒奶粉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该案中,张玉军治毒,张彦章售毒,被媒体号称是搞垮三鹿企业的两个最大“元凶”。
该案中,褚中喜为张彦章辩护。厚厚的一摞案卷褚中喜仔细看完,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既有管理上的失职,也有立法上的滞后问题。褚中喜认为,现在已不是食品是否卫生的问题,而是是否有毒有害的食品安全问题。
联系到此前发生的冠生园月饼事件、多宝鱼事件、苏丹红事件,褚中喜决定应向全国人大建议,将1995年10月出台的《食品卫生法》废止,制定更严厉的法律规定,打击在食品中触目惊心的惨毒行为,切实保护老百姓吃的放心。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
褚中喜,作为一个普通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不但为弱势群体维权,还通过办理案件发现的问题,向高层提出建议,请求废除旧规,出台新政,用微弱的力量去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难能可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