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某煤矿之托,褚律师将国土资源部等六行政机关诉至法庭
本站讯 (管理员 饶建军) 受福建天虹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近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龙岩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六个国家及地方行政机关一并诉至法院。
天虹煤业公司是龙岩市的一家煤矿经营企业。2005年中旬,其所属的成山煤矿发生一起十人死亡的恶性事故,经政府组织的专家组技术鉴定,确定为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
在专家已经定性的情况下,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仍以“责任事故”为由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该局不作调查研究,回避已固有的技术鉴定报告,竟然作出批复,同意将本属自然灾害的意外事件定性为“责任事故”。批复没有向天虹煤业公司送达或告知。
2010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直接依据就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违法不当批复。
经褚律师查询,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均被不同的行政机关吊销。蹊跷的是,没有一个行政机关向天虹煤业公司送达或告知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受该公司的委托,褚律师分别将涉案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国土资源部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龙岩市人民政府诉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工商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煤矿安全监察局诉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据悉,近期将在北京、福州、龙岩三地依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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